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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幽怨司:晴雯

农历八月份左右,我终于见到了她说的那个男生。那个时候,他是以沈安若男朋友的身份出现的,好像是在某天下午的一节语文课上吧。老实说,我对夕迟的第一印象并不怎么好,因为他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一个斯文腼腆不经世事的小男生。

所以,那个时候,我觉得他应该是那种温室里长大没受过什么刺激的乖乖男。为此我还特意跟沈安若说,这种小白脸还是不要要的好,靠不住。结果这丫头立刻对我作横眉冷竖状,她愤愤不平地说,你知道什么,你一点儿也不了解他,他才不是你说的那种男生。

我当时置之一笑,心想这女人果然没谈过恋爱,才会喜欢上那种类型的男生。不过我始终没再说什么,女生嘛,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时是什么话也听不进去的。也许,我是说也许,那个男生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差劲呢。这么说是因为,我也没谈过恋爱,虽然说出来也许没多少人会相信。因为我也知道,自己给人的感觉挺熟挺开放的,只不过没有人知道,这些我都是从书里或者是网上看来的。二十一世纪是个好时代,听说孔明那家伙不出茅庐已知天下三分。我想说,那有什么了不起,我现在不出寝室就知到大洋彼岸又发生了什么事。所以我总认为自己对爱情这回事儿,还是有一定了解的,虽然我的了解,大多来自于网上。

只不过,慢慢地,我开始觉得夕迟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不起眼。不对,准确说是,夕迟其实给人的感觉挺好的。他大概是属于那种,不熟悉的时候给人的感觉总是冷冰冰的,熟悉了以后会发现他其实挺放得开的那种人吧。

更难能可贵的是,他会很认真的听每一个人说话,这就让我和他聊天的时候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倾诉感。之前我一直认为,无论和谁聊天都没什么意思,尤其是人多的时候,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想表演,每个人都不会聆听。

后来,我、安若和夕迟,差不多成了三人组。然而我一直没意识到,自己其实就是所谓的电灯泡,大概是因为沈安若太相信我了,而我又太大大咧咧了吧。偶尔,有个叫程峰的白痴也会和我们在一起,虽然我总是喜欢取笑他,但不可置否的是,这家伙其实挺有意思的,人也挺好。只不过现在,他大概脱离并且永远地脱离我们了吧。那个叫宋茗的可怜女人,和他其实挺般配的。

但是我永远也没想到的是,我会喜欢上夕迟。不,我想说,我已经爱上他了。那次回来以后我想了很久,具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爱上他的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那天在程峰的生日宴会上,当我看着他的侧脸思绪万千的时候,内心的某个地方突然疼了一下。

随之而来的,就是强烈的难过和失落,换句话说,当我发现自己爱上他的时候,我也发现自己和他永远也没有可能。我也知道,我拯救不了我自己,因为我也是,我也是第一次爱上一个人。

很长一段时间了,我一直尝试着和夕迟保持距离,我也开始对沈安若产生隐隐的妒意。但是我不忍心做什么,我知道无论做什么都是徒劳,首先沈安若应该算得上是我从小到大最要好的朋友。更何况夕迟爱着沈安若,很爱很爱。所以我不忍心,可是除了不忍心我又能怎么办,我还是无法控制地爱着夕迟。为什么,为什么这种感觉一旦产生就那么难以摆脱,为什么就算是心如铁石的徐晴雯也会沦陷至此。或许这么说太过矫情,但我说的是实话,我不想再掩饰什么,我累了。

之所以和夕迟还有沈安若保持距离,是因为我害怕两件事。我是个容易嫉妒的女人,所以我怕沈安若的幸福会刺激我去干一些不好的事,人生在很多时候,理智都不是由自己控制的。还有就是,我怕我会更加无法自拔,我怕有一天我会为了夕迟和沈安若来一场角逐。结果自己一败涂地到爱情友情四大皆空,所以我不敢去做,我冒不起一无所有的风险。或者说,我不是个好女人但是良知犹存,我还不至于无耻到为了一场没有结果的钩心斗角去伤害自己最在乎的两个人。

所以我想,很快就要放寒假了,我希望自己能够利用寒假那一段时间忘了夕迟。时间是个好东西,什么它都可以穿透,无论是悠然而过的光阴还是坚若磐石的感情。

可是我没想到的是,我现在脆弱到他的一个笑容都承受不起。我是说今天早上不小心在寝室楼下遇见他的时候,他和我打招呼,很无心地笑了笑。我故作姿态地说了一些漏洞百出的话,然后潇洒而又匆忙地和他擦肩而过。我也知道,其实我只是落荒而逃。真没想到,我竟然会病到这种程度。(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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