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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状况百出

“你听,那个人要出来了。”厕所的冲水声恰好给了他一个最好的借口。

“思小齐,你就这点出息。”唐萱琦撇撇嘴。

他却变得沉默起来“萱琦,我要吃饭了,你回学校吧,我记得你下午还有课。”思齐挤出笑容对她说,尽量不想让她看出自己此刻忽然到来的烦闷心情。

“那我走了,别太想我!”唐萱琦笑着对他说,明媚的眸子流光溢彩,思齐点头,看着她离开,庆幸还好她是个粗枝大叶的女生,并没有察觉他的这丝变化。但是他却全然没了任何胃口吃饭,他原本不想要再和她提叶献宇的那些话,但是他居然越来越是想要问她是不是已经将第一次献给了叶献宇,可是,他并不敢问她,若是询问她,一定又得引发新一轮的争吵。但是这件事却搁在心里就像喉咙里卡了东西,吐不出来却又咽不下去,让他时不时的感到烦闷。

萱琦出了病房,却没有往学校的方向走,而是拨通了一个号码。她想该是她让他死心的时候了,她不希望他再来骚扰她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生活,跑来掀起滔天骇浪,刚刚思齐突然的异常她怎么可能没有发觉,只是一向直肠子的她这一回却没有戳穿也没有追问他,她明白这一定和叶献宇有关系,她想知道叶献宇那天和思齐究竟说了什么。

这些天来,思齐似乎对她还是像以前一样,但是又仿佛有些不同,他有时候会忽然闷闷不乐,他向来不懂伪装自己,还傻呵呵的以为她并没有觉察。

“我在这边。”叶献宇向她挥手。

“怎么,还是决定回我身边了?他还是嫌弃你了?”叶献宇笑着说,他原本便知道她会过来找他,因为他早就预料到思齐总会介意的,哪有男生不介意那个,就是嘴上那么说,心里也不会真正的毫无芥蒂,只要他爱她。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今天找你是想告诉你以后别再打我的算盘了,如果你是因为我的外貌而对我恋恋不忘的话,我相信你会失望。”唐萱琦说着将掩盖那道伤痕的霜乳以及粉饼抹去,露出了那条泛着红的伤疤。

叶献宇有些诧异的看着她白皙的脸颊上这道十分不和谐的印记。

“如果你是因为我的内在而不肯放手的话,我只想对你说,这种冠冕堂皇的屁话就用不着忽悠我了,因为你说过,你最难以忍受的就是我的性格。”唐萱琦一句一句的紧逼他,直说得他哑口无言,“所以呢,现在的我应该没有什么理由让你忘不掉了吧?”她冷哼着,脸上带着轻蔑的笑容。

“不过,思齐他可比你好多了,他永远都不会嫌弃我的性格,他可以一直都包容我,就像我脸上的这道伤痕,就算我不抹粉饼遮盖也可以照样见他,但是你呢?恐怕会很介意吧。”她用手指着伤痕,这道伤痕每天卸妆后她都得看一遍,以至于她牢记着伤痕的位置。

若不是思齐再三说他并不介意这个,反而说有了这个她便不再那么容易被人抢走之类的话让原本很介意的她微微宽了点心,不然向来追求完美的她会一直耿耿于怀。

叶献宇却没有表态,眼光也不再像开头那般志在必得,明摆着十分介意她脸上的那道伤痕,他顿了顿才开口“我知道…无论我怎么说你都铁了心要和他在一起,那么我们之间就这样吧。”他立马改了口径,打算像他们分手时一样草草的又打发她一次。

唐萱琦看着他的神色心里只觉一阵反胃,她以前得多不长脸才看上了他,难道只是因为他眉宇间的那分英气,亦或是恋军人的独特情结。

原来他爱的从来都不是她,只是她的容貌而已,才会用那撇脚的借口打发她走却又不甘心的想将她要回来,就像是家里的一件闹故障的漂亮器物,原本已经扔进垃圾桶,却又觉得或许拿回来摆看也是好的,现在发觉原来这器物就连外观都有破损,自然也就该弃之如履了。

唐萱琦只觉自己明白这个道理明白得太晚,当时为他痛了那么久,颓废了那么久的自己实在是太傻。

“不过,唐萱琦,就算他可以包容你的性格和这道脸上的伤痕,我也不信他能够包容你将第一次给了我。”他临走前,回头对她说。这句话却像一把刀子般准确无误的扔中了她。

“你说什么!难道…你将这个也告诉他了?”唐萱琦连忙跑过去气愤的拽着他。

“没错,看样子他还没跟你说,看来那小子还挺能憋的。”他说,听到他的话,她一拳就要打过来,却被他紧紧抓住了手“唐萱琦,你不要忘了,就算我现在不说,他也总有一天会知道的,你倒是可以用你刚刚对付我的那套理论去对付他,看看他还会不会不介意。”

他说完她却傻了眼。难道,这就是思齐最近有些不大对劲的原因,虽然他没有提起过,可是他一定还是介怀的吧,又会有哪个男生不介意这个呢。

“再见,唐萱琦。”他说,摆着一副绅士的架势离开,唐萱琦定定的看着叶献宇的背影,才初次明白了悔恨的感觉,当初那个傻傻爱着他的她以为他们可以天长地久下去,于是便将什么都奉献给了他,但是现在才明白自己有多么愚蠢。

“你是第一次过来我们报社兼职,所以需要从基层做起。”报社的工作人员老陈对她说,许曼双第一次走进了这家报社,她一边点头应着一边新奇的看着,这家报社比较大,装潢也倒是别有一番味道,到底是名声在外的报社。

但是原本以为过来便能够接手文字工作的她实际上是异想天开。她开始了擦桌子、打水、浇花、沏茶等活。 这都是在给顶头上司做上班前的准备。上司每天都是按时到单位, 因此许曼双周六周日都得提前半个小时到单位,开始做这些工作,初入社会工作的她才发觉职场果真是和校园全然不同的天地。

“你!对,就是你,手脚利索点,在上司过来前那些都必须干好。”管理人员喊着许曼双,她点了点头,加快了擦桌子的速度。无论怎样,这个月应该就能挣到自己的第一桶金,恰好能够给他买球衣,她想着,便愈加卖力的干起来。

她在这里有时会碰到肖黎昕,但是他一向很忙,就是过来也是来交这次设计的版面,或者有时候坐在这里再对版面进行一些修整,他向来是对自己要求严苛的人。有时候见到许曼双他会和她点头示意,不过显然,她来了这依然低了他好几个等级,还是像个下属。

她一个连大学生记者证都还没拿到的打杂人员,自然比不得深受上司赏识的肖黎昕。原来,在她还是个只奔走在学校和家里不谙世事的小女生时,肖黎昕已经在上学期间入社会积攒了几年经验,怪不得他总是有一种超乎同龄人的成熟。在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够那样理智从容。

许曼双端着一杯热茶在不时有人穿梭的空间里走着,她只觉那滚烫的热水透过瓷杯向她传来烫手的温度,她小心翼翼的看着那满满的水担心溢出来。

然而此时却有一名文字工作者拿着资料起身急急的走过来,她一慌,水便撒了出来。那足以让她尖叫的热水便有一些洒在了她的手上还有一些洒在了地上,她却忍住疼痛拿住了杯子,水撒了一大半,至少得保住杯子吧。

“你是怎么做事的!茶都不会端么?上司马上就要来了,你磨磨蹭蹭也就算了,还把水给撒了。”老陈指着许曼双便骂起来,上司让他带这些个招聘过来的大学生兼职生,他最是不喜欢带他们这种没有任何工作经验的新人,手脚一点都不利索,还老出岔子。

许曼双咬唇,手上被热水烫过的地方留下了一片红。

“许曼双,你再去重新倒一杯就是。”肖黎昕听到这边的声音便走过来对愣神的她说,许曼双连忙点头走过去。

“下次拿个托盘。”他说。

许曼双猛然抬头,她怎么这么笨呢,连这都没有想到,傻呵呵的直接端着走。

“阿黎,她和你可是同所学校出来的,怎么差别就这么大呢?”老陈叹气。

“她毕竟还没有经验,但是她有一种韧性,你没发现吗?刚才开水撒到她的手上,她却并没有松手也没有吭声,放在一般人身上,一定会本能的松手将杯子打碎。”肖黎昕瞥了一眼那个沏茶的身影,一边对老陈说。

“这倒是,现在能吃苦的大学生并不多。”老陈点了点头,他方才并没有肖黎昕看得如此细致。于是,他对于许曼双这个不算手脚利索的兼职大学生少了那么点偏见与看法。在他的心里现在的孩子大多都娇生惯养,一些个小事都能惊慌失措,所以当初见到阿黎那淡定从容的气质时,他对他颇有好感,认为他一定是个可造之材,果然没有多久他便得到了上司的赞赏。(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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